一个年轻失独妈妈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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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廷 (富书部专栏作者),本文原创独家首发,转载请联系助理(微信huanghuangmiao)授权,侵权必究
我是一个平凡的母亲。30岁生下我唯一的女儿,33岁永远地失去了她。
在外人眼中,我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每天除了上班,我就马不停蹄地跑回家给孩子讲故事、带孩子做游戏,周末送她上早教。
可是,我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失败的妈妈。上天给我一个天使,我没有守护好她。这种愧疚感将伴随我终身。
我的孩子健康、聪明、漂亮、活泼,2015年10月15日,3岁6个月零1天的她因为意外事故永远地离开了她爱的爸爸妈妈。
这以后的一段时间,我痛苦不堪,妹妹担心我的心理状态,在网上寻找心理援助,让我加入了两个失亲妈妈QQ群,在那里,我结识了众多失去了孩子的妈妈。
我才发现:我们的世界原来这么多苦难!儿童意外死亡事故原来每天都在发生!3岁的女孩薇薇,生活在农村,父母外出工作,爷爷奶奶看电视、做家务疏于看护,孩子溺水身亡;6岁的女孩明明,因为小区走廊没有装防护栏意外坠楼身亡;2岁的男孩楚楚,因为妈妈身怀二胎,独自看管不周,遭遇车祸意外身亡;我的宝贝,因为我和她爸爸外出工作,奶奶将午睡的她反锁家中下楼玩牌而意外坠楼身亡……
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命脉,凝聚了父母对未来的希望。
孩子的故去,对家庭的打击是巨大的,不少家庭因此分崩离析、夫妻反目、对簿公堂。为什么我们没能守护好天使?
痛定思痛,我天天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我反思自己的行为,反思家人的行为,反思整个社会的作为……我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了许多更深层次的问题。
1.中国全社会对“儿童安全宣传教育”重视不够。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副理事长陈秀榕说,近年来,溺水、火灾、交通、意外伤害等儿童安全事故急剧增多,这与我国在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宣传教育上的缺失有很大关系。
我是一名小学老师,学校天天进行安全教育宣传;丈夫在单位上主管安全,可是我们对于家庭安全隐患的排查仍然做得不到位。
孩子2岁多时,我给家里的窗子装了护窗,可是只装了卧室的护窗,因为我看见报纸上报道多起婴幼儿坠楼事故都因为“床窗相连”。为什么当时我没有装阳台的护栏呢?我天天在责备自己。
实际情况是:因为小区不允许装室外护栏,而我家阳台的窗子比较大,装室内隐形护栏需要大约5000——8000元钱,一向节俭的我犹豫了一下,因为这套房子我们并没有打算长期住,孩子上幼儿园以后准备搬到一套学区房。
当时家中保姆说:“既然你们明年就有可能搬家那就没必要花这笔钱了,反正家中天天有人,孩子不会无缘无故到窗子这儿来。”
我觉得她说的有理,于是节省下了这一笔开支。可是,事发当天,就是因为家中无人!
奶奶将午睡的孩子独自反锁家中,睡醒的孩子找不到大人又打不开门,这才搬了个小凳子站在窗口喊奶奶回家。3岁的她可能心急探头呼喊,可能重心不稳……于是,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我们的小区是一个年轻的小区,很多婴幼儿,可是装了护栏的高层却寥寥无几。事发当天,电视台为此做了一个专题,质疑高楼护窗是否应该作为社区规定必须要做的防护设施?
如果,在装修时小区物业或者社区有特别的安全提示,告知装好安全防护的重要性,我们一定不会节省这几千元。
我特别想呼吁:高层住宅小区安装防护栏应该出台强制措施。我才疏学浅,不知道这样的强制措施应该归何种政府机构出台,我只是单纯地希望:不要再有年轻的父母受我的这种锥心之痛。
我查阅资料,儿童意外死亡事故发生的地点,家庭占 52%, 街道占 19%学校(幼儿园)占 12%,其它地点占 17%。而意外死亡的儿童中,有87.45%的儿童在家由父母或他人带养。由此我反思第二个问题:
2.监护人、带养人接受的安全教育不够。
从预备怀孕起,我就看了很多育儿书籍:《郑玉巧育儿经》《好妈妈胜过好老师》《喂故事书长大的孩子》《特别狠心特别爱》……
可是,我看的书籍注重教育和带养观念,除了《郑玉巧育儿经》提到过小婴儿的安全带养,其余书籍均无涉及。
我感谢这些作者,传递给我许多先进的育儿观念和知识,反思事件发生的经过,我越加意识到:安全无小事,事事在预防。
我也曾看过一些电视、报纸的报道,儿童带养不当出了安全事故:掉到下水道的井盖里了,因为妈妈和奶奶都打麻将被人贩子拐走了,反锁在家中结果电炉子起火烧死了,遗忘在车里闷死了……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就和婆婆说,但是她听了总是很不以为然。用她的话说就是:“我还不会带人吗?我带了这么多人了!”她生了4个孩子,还带过3个外孙。自古婆媳共处一个屋檐,关系原本就敏感,我不敢多说。而这一疏忽,就酿成大祸!
我曾经这样和同事说过:中国的父母应该“持证上岗”,在怀孕期间就要上“妈妈课堂”、“爸爸课堂”,学习家庭教育知识。那是因为我是老师,看见了太多家庭教育缺失或是错位造成孩子还未入学校门就出现了个性和习惯方面的问题。
现在我觉得:“父母课堂”中除了传授家庭教育知识还应加上重要的一课——“安全教育”,不仅父母要上,而且由于中国太多的婴幼儿都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护,老人也要上!先上课,再生孩子;学习了父母课堂,持证生孩子。
为人父母也是一门“职业”,关系到自己的后代,家庭的命脉,祖国的未来,可是我们都是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就做了父母。
所有的学习,都靠自己摸索。隔代带养存在更加严重的问题,媳妇和婆婆不好沟通,还有很多老人没有上过多少学,更难以沟通交流。
如果社会有这么个机构,规定带养人必须先学习,再上岗,让从没有学习过的婆婆去学习学习,去和别的带养人沟通交流,会不会好一些?
我的孩子从一岁3个月开始上早教,坚持了两年时间。从一岁开始读绘本,读了500多本绘本。因此她比一般的孩子更聪明、懂事,语言表达能力非常强,能说会道、能唱会跳,与人交际落落大方。
可是,没有生命安全作基础保障,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我查阅资料发现:全世界每年有100多万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意外伤害,中国意外伤害占儿童死因总数的26.1%,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快速增加。
让儿童“远离意外伤害”刻不容缓!幼教老师、学校老师、家长都有必要了解预防儿童意外伤害方面的知识。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通过社区教育、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渠道,多多加强对儿童监护人、带养人的安全教育,我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一幕幕上演。这种锥心之痛,我承受了,不希望再有爸爸妈妈要来承受。
3.呼吁法律不要对“忽视照看儿童”视而不见
对于“忽视照看儿童”,许多发达国家都有详细的法律条文具体制约。如:
美国:疏于照顾孩子会丧失监护权
美国各州法律不同,但都要求父母不得让特定年龄以下的孩子独处。纽约州规定,如果12岁以下的孩子独自留在家里或其他地方无人看管,那么一旦被报警,孩子就会被相关社会福利机构带走,父母还会被起诉“危害孩子安全罪”。
父母如果要想要回孩子,需要经历一系列官司。如果法庭判定父母缺乏监管能力,那么孩子很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美国发生过很多因父母失职而把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的案例。还有一对瑞典夫妇带着孩子去美国旅行,将婴儿车留在咖啡馆的橱窗外,结果被逮捕,并面临剥夺监护权的诉讼,甚至闹出外交风波。
澳大利亚:设儿童独立代表人制度
澳大利亚《家庭法》以“父母责任”的概念取代“监护权”,更加强调父母对子女肩负的义务,淡化父母对子女所享有的权利。
澳大利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推行社会福利制度,对儿童给予比较完善的福利保障,同时还建立起了儿童权利保护制度。
特别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1975年家庭法法案》、《儿童和青少年法案》的颁布实施使澳大利亚的儿童权利保护趋于成熟。
近年来,澳大利亚在少年司法制度方面全面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家庭社区参与、非监禁刑等理念,形成了令世界各国瞩目的独特模式。
德国:12岁以下孩子不得单独留家中
德国法律规定,不得把12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家长对未成年人有监管和照顾的义务,细节上如何执行,得按照孩子的年龄、身体、性格和心智来决定,也就是说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德国人认为,可能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不仅仅有身体上的,比如在孩子年幼时因为疏于看护而摔伤划伤,还有精神和心理层面上的伤害。
比如让年幼的孩子一个人长时间呆在家里,就算不出伤亡事故,但因为孩子年纪小,心智未发育成熟,独自一人在家,可能会害怕和长时间地哭泣,会给孩子终生留下胆小、没有安全感、没有信任感的精神隐患。
这种情况一旦被邻居举报,家长有可能被剥夺监护权,严重的还可能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亟待补强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明确禁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虐待儿童,但当前刑法中并没有专门的“虐童罪”,比较接近的两条法律为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而对于“忽视照看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只字未提,我咨询了律师:“忽视照看儿童”在中国是法律盲区,存在立法空白。比较接近的法律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3-7年有期徒刑。
此外,我国虽然很早就出台了关于在父母或监护人严重失职情况下撤销监护资格的法律规定,但是在执行上却一直举步维艰。
这与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语焉不详、缺乏实践操作性有关。在我看来,中国的法律似乎更愿意把儿童定义为“家庭人”,与社会无关。“
儿童也是完整的人,他们的权利应得到全面的保护。”——这一观点应该成为我们的立法理念。
我没有打算将婆婆告上法庭,也不打算与她对簿公堂,我自己也处于深深自责之中,我相信她也非常后悔。
我反思的是:如果立法了,是否宣传也会跟上?是否会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在美国,1989年开始了“全美儿童安全”的宣传活动,16年来,儿童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在美国已降低了39%。
中国实施的是“计划生育”的国策,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命脉,失去了孩子对家庭的打击是巨大的,我只希望能将可能发生意外灾难的几率降到更低。
4.愚昧的迷信再次伤害我们的心
事发当天,我和丈夫都在上班,当我们赶回家中时,婆婆自觉无法交代就编造了一个谎言来骗我们,说:她在厨房洗菜,是孩子自己调皮爬窗。
公公也是生长在农村,只上过小学六年级,赶到现场的第一句话他便责怪孩子:“调皮捣蛋的化生子!”这句话深深伤害了我的心。我的孩子是健康聪明懂事的好孩子,活泼好动不是她的错。
她活着的时候,活泼好动就是聪明;为何她走了,活泼好动便成了“化生子”?虽然当他们明了事实真相后没再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是许多个不眠之夜,出事后的画面和这些伤心的话语不断在我心中浮现,再次折磨着我。
进入失子妈妈群后,与众多妈妈们交流,我发现:把夭折的孩子看成“化生子”、“讨债鬼”不吉利,是中国的一个普遍的迷信观点。
甘肃的妈妈小芳告诉我:他们那里遇上没长大的孩子,就要用刀刺孩子的脸,给孩子毁容,再说很多恶毒的话诅咒孩子,老人们认为这样才不会给将来的孩子带来灾难。
贵州的妈妈爱轩说:很多老人来劝她,说这个孩子就是来害她的,不要想了。夭折的孩子应该装在坛子里,丢掉。甚至没断气的,先装坛子……
这些骇人听闻的事情,就发生在无辜的孩子身上!怪不得,愚昧无知的公公说她是“化生子”,要把她的东西统统烧掉,连照片也不留给我作纪念;同样迷信的小姑子,打电话要我放弃安葬孩子的念头,说对我未来的孩子不好。
还说:别人家的孩子死了,都是用布包了丢在山上,只有你的老公还办后事……
基于种种顽固的民俗,我们的孩子没有入土,没有立碑。事后她们辩解说:公公说的话,其实是乡下安慰人的一种说法。
可是我只知道:我没有从这愚昧的迷信中得到任何的心理安慰,相反,我觉得无比痛心、恐怖、折磨!这些愚昧的作为,与非洲虐待巫童有什么两样!
心理咨询老师告诉我:他们其实并不是害怕你的孩子,他们是害怕面对死亡。
死亡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生命课业,我们小学的语文课本也会用一个单元对孩子们进行“生命教育”。
可是,大人特别是迷信的老人却没有接受这一教育!孩子意外夭折,就是大人的失职。每一个大人,都要为此深深忏悔,如何还来责怪孩子?
把罪过推到走了的孩子身上,说孩子是“讨债鬼”,就可以安慰自己、减轻罪责吗?走了的孩子是来“讨债”还是“报恩”,关键不在孩子,而在活着的大人。
大人们如果相互推诿责任、责怪他人,就会家破人亡,那么孩子就成了“讨债鬼“;反之,大人们如果能自我反思、真诚忏悔、勇于承担责任,家就还在,还可以延续孩子的生命,孩子也就是来“报恩”的。
在每一个父母的心里,自己的孩子总是最美好的、最可爱的,他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不详、不吉利。
就像佛家师父说的一样:她帮你们挡了灾难,她是给你们带福气来的!好好安葬她,纪念她!
最后,我想说: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一个孩子,都是坠落凡间的天使。
我深深地呼吁:希望国家完善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社会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人们平等尊重夭折的生命,忏悔自己的过失。
愿这样的悲剧不要再重演,借用《芈月传》的片头曲歌词表达我的心愿:我愿上苍,在我之后,让天下骨肉相守!
作者简介:美廷,80后辣妈,16年小学教育工作经验,市区级小学语文骨干教师,3岁6个月孩子的妈妈。致力于实践与推广亲子阅读,但因为忽视儿童安全隐患,半年前永远地失去了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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